《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杭州市、上饶市等地入湘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大组:
4月22日以来,北京市本轮疫情已报告72名阳性感染者,涉及朝阳区、顺义区、房山区、西城区、通州区、昌平区、延庆区、丰台区等8个区。4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新增25例阳性感染者;江西省上饶市新增115例阳性感染者, 均在万年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等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健康管理,现将健康服务措施调整如下:
一、分区分类做好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健康管理
各地要分区分类做好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排查管控(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对北京、长三角城市群及周边省份城市,如杭州、上饶等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按要求落实相关防疫健康服务措施(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一)对近14天以来有上海市全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 继续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对4月16日以来有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街道、堡头街道、南磨房街道、劲松街道、孙河乡、高碑店乡、十八里店地区、三间房地区,顺义区北务镇、李桥镇,房山区窦店镇、城关街道,西城区大栅栏街道,通州区文景街道,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北七家镇,延庆区延庆镇,丰台区长辛店街道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对近14天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临平区、上城区、西湖区、余杭区、箫山区靖江街道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有杭州市其他县区(非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对4月8日以来有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五)对4月8日以来有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蓬莱区、芝果区、莱州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六)对4月10日以来有辽宁省丹东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城市群及周边省份等地入湘人员排查信息回头看
各地要建立常态化排查信息回头看机制,对近14天以来有长三角城市群及周边省份城市,如江西上饶、南昌等地旅居史的入湘人员进行回头看,确保每名风险人员追踪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或隔离措施到位。对离开疫情发生地未满14天的人员,建议第14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隔离点的管控,强化高风险岗位人群的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要求,杜绝发生隔离点内交叉感染。
三、持续加强入湘人员排查管控
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入湘先报” “入湘即查” “入湘即检” “入湘即管”措施,第一时间对风险人员信息进行双向排查,开展“扫楼” “敲门”行动,确保不漏一人,做到 “日清日结”。坚持对所有外省入湘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湘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因北京市入湘大数据信息(含主动申请)较少,各地要加强 北京市入湘人员的主动排查。对从上海出发,可能经杭州、宁波、衢州、南京、苏州、义乌等地中转乘高铁入湘人员,要逐人查询旅居史。对长三角城市群及周边省份城市要重点 关注。对上海市等外溢风险较高地区返湘人员要关口前移、摸清底数、及时对接、主动服务、严格赋码管理,原则上单独安排标准规范的隔离点,严格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切实做到无缝对接和闭环管理。
四、精准调整防控措施
(一)各地要高度关注高中风险地区、封控管控区域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管控方式。对有健康服务措施升级管理区域的旅居史者,可继续落实原有的健康服务措施;对有健康服务措施下调管理区域的旅居史者,可在满足7天3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前提下,按照现有管控措施实施。
(二)正在居家隔离且确有需要前往外省的人员(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人员,在满足7天3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可基于风险评估并要求其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其他同住人员要继续自我健康监测。正在居家健康监测者,在满足3天2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可基于风险评估并要求其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其他同住人员要继续健康监测。
(三)对附件1、2所述区域人员中的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者无条件居家隔离的,可采取与同住 人员共同居家管理、足不出户、上门核酸检测的防疫服务措施,如自愿可采取集中隔离。
五、落实健康码转码责任
各地要根据《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肺炎防指防发〔2021〕134号)要求,落实对健康码异常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基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个人承诺,依法依规采取防疫服务措施,不得单凭健康码作为依据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对已推送的风险等级不符的人员信息,要落实健康码转码责任,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转码。在未能自动转码时,各地可通过个案或批量解码等方式实现健康码转码。
联系方式: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组,0731-84822127, 84820539(传真)。
附件:1.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分区分类排查管控原则
2.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及邵阳市相关人员健康服务措施(调整时间2022年4月26日)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代章)
2022年4月26日